最近有一篇报道 , 某地一居民黄某,于2022年3月的一天步行上班途中,突然被小巷里蹿出的一条凶恶大狗一口咬在左腿上 。黄某一边挣扎,一边与大狗搏斗 。他好不容易把左腿从狗嘴里挣脱出来还没等缓过神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危害,那条狗又咬在他的右腿上 。
黄某被狗咬一时无法挣脱,好心路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 又在他们的帮助下,黄某终于摆脱了“恶犬”的撕咬 。黄某发现地上有一根棍棒 , 便拾起来对继续攻击自己的大狗打了一棍 。大狗没有退缩,继续攻击黄某 。黄某用棍棒奋力打了大狗两棒,恶狗发出几声惨叫后,朝巷里跑走了 。
120救护车赶到后把黄某送往了医院,医生对黄某的伤口进行了处理并为其注射了狂犬疫苗 。黄某以为咬自己的是流浪狗,从医院出来后没有主动去寻找那条狗的下落 。黄某被狗咬的事情很快传遍了整个县城 , 成为人们口中的笑谈 。几天后,黄某正在家里休息,狗主人却找上门来,说:“听别人说,是你把我的狗给打死了,我的狗从来不咬人,怎么会咬你呢?这事你必须赔偿,否则我不算完 。”
狗主人又说:“那天狗出去没多久,回到家很快就死了,经打听才知道狗是被你打死的 。我家的狗是从来不会主动去招惹人 , 肯定是你故意惹了我的狗,才会导致狗咬了你 。我这条狗是我的私人财产,不能就这么算了,你得赔我钱 。”
黄某气极了 , 回怼道:“你家的狗咬了我,我还没找你要医药费呢!你倒先要什么赔偿,你觉得可能吗?”
狗主人振振有词地说:“法律规定狗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如果当事人对狗进行挑逗被咬伤,狗主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狗无故被打死,狗主人有权向打狗人索取赔偿 。”
双方协商不成,狗主人将黄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黄某赔偿狗的损失费3000元 。黄某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后,对狗主人提起反诉,要求对方赔偿自己被狗咬伤而产生的医药费和误工费若干元 。
法院根据警方调查的事实,结合了相关证据之后,判决驳回了狗主人的诉讼请求,并判决狗主人对黄某的反诉,赔偿相应的损失 。
在这起案件中,狗主人错以为自己的狗不咬人 , 反而认为狗被黄某打死属于侵权 。他没有想到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危害,自己虽然可以和黄某耍赖,讹诈黄某 。但现在的人们都多少懂一些法律知识 , 黄某没有接受讹诈,同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狗主人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
【打死咬人狗反被索赔的奇事】某地的张某上街买东西,突然遇到一只恶狗向自己扑咬而来 。张某逃跑不及 , 情急之下,捡起地上的一块砖,用力向狗头拍去 。张某平时在建筑工地上劳动,他特别有力气,这一砖头竟然把狗当场打死了 。
狗主人闻讯赶来,问道:“张大哥 , 狗没咬到你吧?”
张某说:“没有,他眼看就要咬到我的时候,被我打死了 。”
狗主人说:“狗既然没有咬到你,你把它打死了,这账怎么算呢?”
张某说:“怎么算,要是咬到我了,你能算得清吗?”
狗主人说:“既然狗没咬到你,你打死他就没有道理 。我也不多要,你赔我10000元吧 。”
张某急了,说:“狗咬人,我躲避不开,一着急把它拍死了,它是罪有应得 。你养的狗,不好好看着,让它跑到大街上咬人,要是咬到我了,你赔得起吗?”
狗主人说:“要是真咬到你了,我肯定赔你 。但这狗不是没咬到你吗?你打死了它 , 我损失了财产,你就得赔偿 。”
张某说:“你那是歪理 , 你家的狗咬人,我要是不打死它,受伤的就是我 。我能让狗轻易咬伤吗?”

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狗主人说:“这是两回事 , 狗咬人自有有关的管理部门处理,你打死我的狗,不能就这么完事 。你要是不赔钱 , 明天我就去法院告你 。”
张某当天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警察找到狗主人,要求检查他的养狗证和防疫证明 , 狗主人拿不出来 。警察对他说:“经我们调查,你的狗经常跑大街上追逐行人,你经常性的遛狗不拴绳,而且所养的都是大型犬 , 还没有办理狗证 。现在我们把狗牵走,如果一周内你仍然不拿出证明可以养狗的话,对不起,我们通知有关部门把狗狗处理掉 。”
在这起人狗冲突案件中 , 狗主人竟然讲歪理:狗虽然咬你,但没有咬到你,你就不能打狗 。只有狗咬到你了,你才可以打狗 。派出所的民警却不惯他,依法对狗主告诫 , 最后,张某没有赔偿狗主的损失 。
2017年12月31日下午 , 在长沙芙蓉路,一位民警用棍棒将一只拴在路边的金毛犬活活打死 。期间有多名路人上前阻止,但是民警并没有停止自己的行为 。
当晚,公安局回应:“因该狗伤人,民警没有找到狗主人,用手枪射击容易跳弹伤人,故用木棍对其进行扑杀 。”
警察的这一正义之举,却激发了“爱狗人士”的不满 。他们主张:“狗狗已经死了 , 不管再怎么努力做些什么,你们也会说一句话:这狗是疯狗,是按规定捕杀的 。并没有规定让你们虐杀几个小时吧!人在做天在看 。”
这些“爱狗人士”在“金毛狗”被打死的地方举办隆重的追悼仪式,“爱狗人士”张贴悼词“金毛宝宝一路走好,天堂里没有暴力” 。这些人又摆花又点蜡烛 , 还把民警的照片打印出来烧掉 。
事后,“爱狗人士”向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写联署信,声称打狗事件“危害社会稳定、危害国家稳定,打狗警员是执法机构内的祸害,必须开除 。”
此时,“爱狗人士”已经失去了人的理智,在他们眼里 , 狗可以咬人 , 但人打死狗不行 。
笔者今年以来对人狗冲突写了若干文章,并倡议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重视治理狗患 。应该说,目前国内城市里的狗泛滥成灾,如果再不予以治理,就将危害人类的生存环境 。许多人以养狗爱狗为名,行的却是害人之事 。我国城市里的狗已经达到1亿多条,每天仅狗消耗的粮食、肉类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国内还有许多贫困人口,自然灾害每次发生都需要大量的食物救灾,近三年来疫情频频发生,就需要大量的食品用于抗疫 。另外,因为养狗每年被狗咬伤的人大约5000万例,国家每年生产1500万人份的狂犬疫苗有时都供不应求,每年死于狂犬病的人就达2400多例 。北京附近高速公路上的爱狗人士救狗仅仅500多条狗,就花费了几百万元 。另外,我国每年因狗传染给人类的寄生虫病和传染病也不下千万例 。
此文中的三个人狗冲突案例,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
人被他人养的狗追咬 , 被咬人或者他人将狗打死,属于法律规定的紧急避险,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只有故意挑逗狗造成人狗冲突时,把狗打死才可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这条规定,行为人打死正在咬人或追咬人的狗,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反 , 狗主人对自己的狗不加拘束,致使狗失控咬人被打死,应该由狗主人承担责任 。如果狗咬伤了别人,还要承担过错的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根据这一条法律规定,被狗咬伤的人如果挑逗狗造成狗伤害自己 , 此时被咬的人本身也有过错,就需要依照法律规定 , 按照过错相抵原则,互负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养狗人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未尽到相应责任,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中的三起案件 , 前两起狗主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起案件,则是警察正当履行职责,对打死狗的后果不承担赔偿责任,也不应该受到谴责 。那些谴责警察不应该打死狗的人,此时已经把自己的人格降低为狗格了 。对人狗不分的人们的要求无须解释 , 也无须理睬 。因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 ,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 , 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 院子里西瓜虫会咬人吗 ?花盆里有西瓜虫怎么消灭掉
- ?女人出轨会承认吗,女人出轨打死都不承认是什么心理
- 萨摩为什么爱咬人
- 「每日说育儿知识」打死都不能喂孩子吃的3种辅食,没营养还伤脾,降低免疫易生病
- 「莹莹育儿」6岁之前,3类食物“打死不能给孩子吃”,家长别不当回事儿!
- 『莹莹育儿』医生点名:3种零食打死也别给娃吃,积食又上火,家长还不当回事
- 「春龙和宝宝」医生点明3种零食打死也别给孩子吃,积食还上火,家长还不当回事
- 【宠宝屋】原创河马宝宝又急又气的咬人了,自己学不会游泳技巧还怪人呢
- 育儿趣乐园:“打死都不给1岁宝宝吃的”食物有哪些?医生:请爸妈要知晓
- #90后俏妈育儿#孩子6岁前,“打死都不能吃”的食物,你知道几样?我这有4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