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行政区划改革启示:虚化省与地级市的必要性

【英格兰行政区划改革启示:虚化省与地级市的必要性】《英格兰行政区划改革启示:虚化省与地级市的必要性》
省直辖县这一概念在英格兰的行政区划体系中并不存在,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英格兰的经验告诉我们,要真正实现行政区划的优化,必须先虚化省级单位,然后再虚化地级市 。
英格兰的行政区划分为四个层级:大区级、郡级、区级和教区级 。其中,大区级相当于中国的省级单位 , 共有9个;郡级相当于中国的地级单位 , 包括都市郡、非都市郡和单一管理区;区级相当于中国的县级单位,同样包括都市区、非都市区和单一管理区;教区级则相当于中国的街道级单位 。
值得注意的是 , 英格兰只有郡级和区级两个层级设有政府机构,其余层级均为虚级化 。最高行政区划为九个区域(Regions) , 其中包括大伦敦地区,这一级别实际上是被虚化的 。这些区域分别是大伦敦、东南英格兰、东英格兰、西南英格兰、西米德兰兹、东米德兰兹、西北英格兰、约克-亨伯和东北英格兰 。
英格兰的九个区域相当于中国的34个省,但这些区域本身是虚化的 。在这些区域之下,一半的郡也是虚化的,另一半则是实体的 。这种虚化现象表明,所谓的“省直辖县”在英格兰并不存在 。相反,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国直辖县”的概念 。
通过观察历史地图可以发现,英格兰曾有过10个大区,但其中的中南部大区后来并入了东南部大区 。这相当于在中国撤并了一个省,这在英格兰并不算大事,因为其省级单位本身就是虚化的 。因此 , 撤销省级单位并不会影响行政运作 。
在郡级行政区划方面,英格兰的情况更为复杂 。有的郡级是虚的,有的则是实的 。郡级行政区划分为四种类型:都市郡、非都市郡、单一管理区和特殊的大伦敦地区 。其中,都市郡和非都市郡下分别管辖都市区和非都市区,这两者分别相当于中国的市辖区和县、县级市 。单一管理区则合并了郡和区的功能,相当于中国的不受地级管辖的地级市 。
在英格兰的郡级行政区划中 , 存在着一些实体单位 。例如,实的都市郡相当于中国的地级市;实的非都市郡(下面有区)相当于中国的自治州;实的非都市郡(下面没有区)相当于中国的不管辖市辖区的地级市 。此外,英格兰还存在着大量的单一管理区,它们相当于没有地级市管辖的县、县级市 。
然而,由于英格兰的大区(省级)本身是虚的,因此在英格兰不存在“省直辖县”的现象 。这表明,在考虑行政区划改革时 , 我们不能仅仅从县的角度出发,而应该从全局出发 。在虚化地级市之前,我们首先需要虚化省级单位 。从英格兰等国家的实践可以看出,在省、地、县三级行政区划中,不应出现大量的省直辖县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