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月嫂案,雇主索赔154万,细思家政风险极恐!

案情回放

因为月嫂感冒 , 同在一家家政公司的谈单员赵红当起“临时月嫂” , 但在给尚未满月的婴儿小磊喂奶后 , 小磊鼻孔流出奶液 , 不幸窒息死亡 。 小磊的父母将赵红、家政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诉至法院 , 索赔154万多元 。


“临时月嫂”赵红称 , 自己虽然是谈单员 , 但具有高级母婴护理师证 , 喂食正确 , 但小磊是“足月小样儿”( 足月小样儿(胎龄≥37周 , <42周)出生体重多低于2500g 。 此类婴儿因孕周已足 , 但出生后能力低下 , 容易发生胎粪吸入、低体温、红细胞增多症、低血糖、宫内感染等先天异常 , 尤其可发生发育、神经行为及智力落后 , 且小样儿死亡率为正常足月儿的8倍 。 )大多数“足月小样儿”共同点是身体有重大缺陷 , 喂养困难 。 此前孩子出院时 , 医生曾示明:“出院后随时出现病情加重危及生命 。 ”赵红认为 , 小磊的死亡和自己喂养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


谁该为小磊的死亡负责?

法院认定“临时月嫂”赵红给孩子喂奶时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 , 担责30% , 因其行为是职务行为 , 法院最终判决 , 由家政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 , 赔偿小磊父母37万多元 。

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 , 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 , 而是抚慰死者的近亲属 。


事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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