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以及合数的简易区别法

质数:因数只有1以及自己(只能被1以及自己整除了)
合数:因数1以及它自身以外,还有2.3.5.7…..这其中因数 。(能被1以及自己整除了,还可以被2.3.5.7这些其中的数整除了.)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
在整数1–20中:
质数有
2,3,5,7,11,13 , 17 , 19
合数有
4,6,8,9 , 10,12,14,15,16,18,20
100之内的质数有:
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判断质数:第一个前提:个位上是1、3、7、9第二个前提:判这个数不是3的信数或7的倍数
100之内的合数有4、6、8、9、10、12、14、15、16、18、20、21、22、24、25、26、27、28、30、32、33、34、35、36、38、39、40、42、44、45、46、48、49、50、51、52、54 。
和55、56、57、58、60、62、63、64、65、66、68、69、70、72、74、75、76、77、78、80、81、82、84、85、86、87、88、90、91、92、93、94、95、96、98、99共74个 。
判断合数:2.3.5.7是质数;2、3、5、7的2倍及以上倍数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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