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组合贷款买房

怎么办理组合贷款买房
组合贷款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办理的情况 , 可以补足公积金贷款余额不足的情况,那么怎么办理组合贷款买房呢?

怎么办理组合贷款买房

文章插图
1、提出申请 。申请买房组合贷款人向当地住房资金管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 。申请买房组合贷款人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企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申请通过后,需与贷款企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且进行公证;
3、办理抵押保险 。签订合同后,到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 , 以及缴纳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将保险单正本交给贷款银行保管;
4、开立帐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 。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企业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
5、支用款项 。申请买房组合贷款人在银行营业会计前台填制买房组合贷款存凭证,然后贷款企业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的存款账户内 。
组合贷款的额度
组合贷款的额度由公积金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相加得出 。其中,公积金部分的额度按照公积金额度确定办法确定;商业贷款部分的额度,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商业贷款部分的额度=最低值(评估值、网签价)×商业贷款成数—公积金贷款部分额度 。
组合贷款的年限
组合贷款的年限影响因素有两个,这两个的计算结果,分别取最低值,分别确定最终分别贷款年限:
1、公积金贷款年限:该年限按照公积金年限确定办法确定 。
2、商业贷款年限:该年限按照商业贷款银行年限确定办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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