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机构改革 , 中国人民银行迎来重大调整 ,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部分职责划转至新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第二,大幅压缩整体管理架构,撤销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县(市)级支行 。仅保留总行、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地(市)中心支行三级架构 。第三 , 规范人员使用管理,全部使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身份由行员转变为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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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本轮机构改革 , 新组建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银保监会不再保留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职责非常广泛,具体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所有金融业监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除了继承了原银保监会的职责 , 还划入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消费者保护的职责,同时划入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逐步实现集中监管、统一监管 。
可以预见,今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地位至关重要,相当于起到中枢神经的作用,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相当于神经末梢,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
中国证监会本轮机构改革,中国证监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直属机构,同时职责范围进一步扩大,划入了国家发改委的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 。
【本轮机构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做了哪些调整】本轮机构改革之后,金融监管体系更加实现全覆盖,对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